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两者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内容。理论上认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签订合同的目的不同。(2)标的物是否具有特定性。(3)承揽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性。(4)定作人对产品生产过程有一定的控制力。(5)承揽人对承揽工作承担保密义务。(6)合同价款的性质不同。...
工程承揽合同领域有很多的特殊规定,在合同法中也专门列出了一篇进行规范,司法解释也是单独进行确认,一般情况下工程承揽合同涉及金额较大,还牵扯到民工工资和事后质量保证问题,一般作为业主也就是发包人都会要求承揽公司缴纳质量保证金,约定质保期限,确保工程质量。...
承揽合同属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特殊形式,不仅广泛适应于建筑施工企业雇佣关系,更适用于与特定物的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
《民法典》第791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承揽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劳动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理合同是《民法典》合同编最显著的立法进展和制度增设,首次将保理合同作为有名合同在立法上予以固定。然而,我国保理合同立法尚属首次探索,现有规定难谓尽皆允当,尚需凭借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对有关规则进行补正或者具体化,促进保理合同纠纷法律适用统一,实现对保理所涉的各个交易者利益的平等保护。...
保理法律关系是以基础交易项下应收账款转让为核心的系列法律关系的组合,而保理交易是以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任意组合为架构的多层联立的交易模式。...
保理,又称保付代理,是以应收账款转让为前提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随着赊销付款成为商事主体主要的付款方式,资金融通和应收账款管理推动了国内保理业务的发展。...
保理一词由来已久,但是在房产建筑领域崭露头角,还是近些年的事情。...
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取得保理融资款的,在未经保理商书面同意下擅自解除基础交易合同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保理商有权在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中择一主张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保理商明知的除外。...
重点领域
重大复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企业合作建房合同税款承担纠纷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拆迁补偿 知识产权合同及侵权纠纷 重大医疗损害责任侵权纠纷重大疑难案件办理
重大疑难税务案件研讨 未登记建筑合法性论证 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研讨 重大疑难行政案件论证 重大疑难民商诉讼案件代理范围
案件委托 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学专家论证 专家证人出庭 司法鉴定评估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资深律师 智律网 屋连网QQ/微信号
10566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