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与垄断行为规制看似两个独立的问题,却在数字时代发生了关联。个人信息保护能否作为独立问题纳入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目前的观点还未统一。...
现代社会中,人脸识别技术在日益丰富的场景中被用来验证、辨识和分析等,在提高了生活便捷度的同时,其合法性和安全性存在大量争议,可能存在的滥用问题也受到高度关注。...
个人信息权是公民的基本民事权利...
公民个人信息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利。大数据时代,做好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法律保护,就需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切实提高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违法成本,构筑多元化监管机制。唯此,方能增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水平。...
原被告双方的法庭争论大致都一样。原告提出,“章飞一绝”在全国各地的加盟商使用郑小江的肖像并没有经过郑小江的授权许可,加盟商不能承继总部的“肖像权”,加盟商直接侵犯了郑小江的肖像权,而“章飞一绝”总部则侵犯了郑小江肖像权的许可使用权和转让权。而作为被告的加盟商则认为,他们使用郑小江的照片只是一种宣传形式,而加盟的经营方式允许加盟商承继总部的“肖像权”。...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刘翔肖像权案已经于2005年5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原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精品报社获得刘翔在奥运赛场形象的图片来源合法、使用其肖像属合理使用,以及并非用于广告为由,驳回了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自然人因肖像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下称"《民法通则》")第 100 条规定: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在肖像权侵权案件中,困扰双方及法官的问题不是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问题,而是侵害肖像权的加害行为如何认定的问题。 [1]根据对《民法通则》第 100 条进行文义解释,在认定肖像权侵权责任的加害行为之违法性判断上,有一个特殊的标准--加害人须以营利为目的。这一构成要件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初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支持, [2]虽然在最新的学术...
肖像权利益平衡是实务中的疑难问题,表现为集体肖像权中的利益平衡、肖像权人与著作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和肖像合理使用中公众与肖像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肖像权利益平衡应诉诸利益衡量的方法予以解决。应在保证个体肖像利益实现的同时,平衡集体中之个体间利益以实现集体肖像利益最大化。对于创作作品肖像权,应区别委托作品和非委托作品,实现同一作品中著作权与肖像权之间的利益平衡,并以此使肖像作品社会价值最大化。肖像权人权利行使应止于合理界限,参照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肖像权亦应允许他人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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