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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丢了,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信息来源:每日甘肃网新闻  文章编辑:majiali  发布时间:2021-09-23 12:34:40  

日常生活中,借贷是常事。然而一旦借条丢失,或是当初就没写借条,借出的钱还能收回来吗?近日,有读者向《帮你问》栏目提出相关疑问,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士的解答。

对此,记者采访了甘肃省司法厅调解专家、甘肃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解放。解老师在详细解答读者疑问的同时,还围绕借条的其他重点问题做了延伸提示——比如,在没打借条的情况下,借款合同应视为何时成立?即使有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有哪几种?

解老师表示,遇到此种情况一般是由双方协商、第三方调解等方式解决。若解决不了,还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起诉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通过微信、短信等书面形式获得对方对借款意思表示的追认。

2.就借款事实以及还款承诺等内容以通话录音、现场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

3.以结算利息等对账要求,请求对方向自己出具一份借款还款承诺书。

4.通过报警、立案等形式获取公安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下的调解文书。

5.要求借款人寻找其他担保人或提供其他担保等形式对其借款做进一步追认。

6.还可以咨询律师通过其他有效形式保留能够证明存在借款合意以及欠款事实的证据。

也就是说,以上几种方式可以作为丢失或没有写借条、而无法为自己借出钱举证的补救措施。

而在这期间为防止诉讼时效届满(《民法典》规定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固定催讨借款的证据。

没打借条,借款合同应视为何时成立?

即是说,借款时没有立下借条,那么涉及还款期限、计息时间、违约时间等事项时,借款时间可以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之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之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之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之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之时。

哪些民间借贷会被认定为无效?

亲友、熟人之间借款也要注意,以下几种情况是违法的,即使有借条也不受法律保护,有的反倒要受到法律制裁呢。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丁凯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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